根据教育部和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关文件精神,省招办编写了《2026年湖北省普通高校阳光招生政策暨志愿填报问答》,对我省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基本政策规定、填报志愿须知、各批次录取等进行了解读,供全省各级招办、招生高校、高中阶段学校和全省考生参考。由于时间仓促,如有疏漏和表述不准确,以正式文件为准。
11.什么是批次线?什么是投档最低分?两者有什么区别?
批次线的全称是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是根据当年全省考生的整体成绩、招生计划总数等数据,按不同录取批次(如本科批、高职高专批)分别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它是一条“资格线”,只有达到或超过某一批次线的考生,才有资格填报该批次的高校志愿。
投档最低分的全称是院校专业组投档最低分。投档时,先将填报了该院校专业组志愿且成绩达到对应批次线的考生档案,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按照院校专业组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进行投档,最终,最后一名进档考生的成绩即为该院校专业组的投档最低分。投档最低分是投档后自然形成的,它是高校录取的“实际门槛”。
一般而言,每一所高校有几个院校专业组就有几条投档最低分。通常情况下,投档最低分往往高于或等于批次线。考生的档案能不能投给学校,关键取决于投档成绩是否达到了投档线。
12.什么是本科特殊招生线?是不是原来的“一本线”?
本科特殊招生线不是原“一本线”。本科特殊招生线供军队院校、强基计划、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类别及其他有相应文化要求的特殊院校(专业)招生录取参考,其目的是为选拔特殊人才提供政策支持。而原“一本线”是放在本科第一批录取的院校最低控制分数线,与之相应的还有“二本线”。
自2021年新高考改革以来,我省已合并本科一批、二批为“本科批次”,所有本科院校都放在一个批次里,达到本科线的考生均可填报原一本院校。考生即使没有过本科特殊招生线,过了本科线也有可能录取到原一本院校。
13.什么是院校专业组?
“院校专业组”一般是指高校选考科目要求相同的一个或若干专业的组合,是考生填报志愿和投档录取的基本单位。招生高校可设置一个或多个院校专业组,每个院校专业组可包含一个或多个专业。
普通批次的普通类计划中,同一所高校的院校专业组内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是相同的。同一所高校对选考科目要求相同的专业,可设置为一个或多个院校专业组;选考科目要求不同的专业分别设置院校专业组。填报志愿时,首选科目为物理的考生填报首选科目要求为物理的院校专业组志愿;首选科目为历史的考生填报首选科目要求为历史的院校专业组志愿。
艺术类不分首选科目设置院校专业组。艺术本科统考批和艺术高职高专批的院校专业组按艺术专业招生类别设置,即同一所高校招生类别相同的专业设置一个院校专业组;艺术本科校考批为单一志愿,同一所高校的所有招生专业设置一个院校专业组志愿。体育类不分首选科目设置院校专业组,由招生高校设置。
填报志愿使用6位院校专业组代号,由4位院校代号和2位顺序生成的专业组代号构成。如某大学的院校代号为A001,第02个院校专业组的代号即为A00102。院校专业组是一个整体。
14.什么是上线落选?为什么会出现上线落选?
为了让高校和考生有一定的选择余地,每个批次划线时,一般要保持上线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部分达到批次线的考生因招生计划限制等原因不能被该批次高校录取,通常称为上线落选。每一批次录取完毕后,总有一些投档成绩达到或超出批次线的考生没有被该批次高校录取。
上线落选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
(1)志愿填报失误落选。具体原因一般有:一是考生成绩均达不到所填报各院校专业组的投档线,所有志愿都落空,没有机会参与投档而落选;二是选考科目不符合要求,不能投档录取。
(2)填报志愿过少落选。填报的志愿太少,如果只填报一个高校的一个专业组志愿,一旦落选,再没有机会参与该高校其他院校专业组的录取了。再如45个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只填7、8个,不填满,导致即使分数达到某些院校专业组分数线,因未填报相应专业组志愿而落选。
(3)不服从专业调剂落选。一个院校专业组内包含多个专业,部分分数较高的考生全部填报热门、紧俏专业又不服从专业调剂,虽然档案投到了某个院校专业组,但高校无法满足其填报的专业志愿被退档。在往年的本科平行志愿录取中,很多退档考生都是因为不愿意服从专业调剂而退档,希望引起考生重视。
(4)身体条件不符合要求落选。有的学校的部分专业设置了身体条件的录取要求,考生填报了身体条件不符合高校要求的专业且不符合调剂条件而被退档。
(5)单科成绩不符合要求落选。有的学校的部分专业设置了单科成绩的录取要求,考生相关科目成绩偏低,达不到学校录取要求。有的考生虽然成绩达到了投档线,但由于某一门单科成绩太低,或者与填报专业相关科目的成绩没有达到学校要求(如英语、数学等),被学校不予录取。学校不予录取。
此外,还有因档案内容不全、不真实等原因而落选的。
15.什么是考生电子档案和纸介质档案?考生录取后如何领取纸介质档案?
考生档案分为电子档案和纸介质档案。
考生电子档案是高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考生电子档案的内容主要包括考生基本信息、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或评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考)成绩和反映学生综合素质的材料、体检信息、志愿信息、高考成绩信息和考生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诚信记录(主要指考试招生过程中违规的简要事实及处理结果)等。考生电子档案数据与考生报名登记表、体检表等纸介质材料的相对应部分内容一致。电子档案中的报名信息和志愿信息因考生本人填写或校对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网上录取过程中所说的“档案”指的是考生电子档案。
考生纸介质档案包括:湖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考生体检检查表、高中学籍管理表等应届高中毕业生必备学籍档案材料,往届生高中阶段所建学籍档案材料,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档案资料,少数民族考生等各种证明材料,入党积极分子等各种附件材料等。纸介质档案是高校学生学籍管理的组成部分。
我省考生的纸介质档案由县(市、区)招办统一管理。所有录取考生(包括军队院校录取的新生、空军和民航招收的飞行学员)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到县(市、区)招办指定的地点领取纸介质档案,考生报到时自己带到高校。全省发放录取新生纸介质档案的时间从7月中旬开始,具体时间由各市(州)招办确定并公布。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到招办指定地点领取纸介质档案。
16.哪些考生在录取时可以享受加分投档或优先录取的政策性照顾?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在其高考文化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①少数民族聚居地的少数民族考生。在高中阶段具有我省少数民族聚居地内完整户籍、学籍,并3年实际就读且在聚居地报名参加高考的少数民族考生。我省少数民族聚居地指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下辖的恩施市、利川市、建始县、巴东县、宣恩县、咸丰县、来凤县、鹤峰县,以及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和五峰土家族自治县等10个县(市)。
②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
③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在其高考文化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①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军人。
②在服役期间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③烈士子女。
同时符合上述有关情形的考生投档时,只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不得与其他项目分值累加。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①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由高校决定是否予以优先录取。
②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由高校决定是否予以优先录取。
③残疾人民警察、公安英模子女、因公牺牲民警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民警子女,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由高校决定是否予以优先录取。
④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参加高考并达到有关高等学校投档线的,由高校决定是否予以优先录取。
⑤根据应急管理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文件,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英雄模范的子女,一至四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因公牺牲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以及在职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参加高考并达到有关高等学校投档线的,由高校决定是否予以优先录取;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的(不含辞职、辞退)消防员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由高校决定是否予以优先录取。
上述人员因公牺牲、残疾,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三等功以上奖励时,应为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因参加重大应急救援行动记功的,享受战时记功同等待遇,由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总队级(含)以上单位政治部门确认。
⑥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由高校决定是否予以优先录取。
2026年优录项目、政策性加分分值和适用范围以当年教育部和我省文件为准。
17.香港、澳门地区有哪些高校在我省招生?如何招生?
目前,在内地招生的21所港澳高校有两种招生方式:一种是香港中文大学和香港珠海学院2所高校采用的统招方式,另一种是香港大学等13所香港高校和澳门大学等6所澳门高校采用的独立招生方式。
香港中文大学、香港珠海学院采用内地高校统一招生方式,即由省招办统一公布招生计划、统一安排考生填报志愿、统一实行远程网上录取。香港中文大学参加本科提前批次录取,香港珠海学院参加本科普通批录取。考生在填报这两所高校中的任何一所时,还可填报其他本科普通批的内地高校。
香港大学、香港城市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理工大学、香港浸会大学、岭南大学、香港教育大学、香港树仁大学、香港都会大学、香港演艺学院、香港恒生大学、东华学院、香港高等教育科技学院等高校采用独立招生方式,招生计划不分到省。考生须参加高考,并按照高校的要求报名,参加学校单独组织的测试,由学校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和其他要求录取新生。凡被香港上述独立招生高校录取并经本人向录取院校确认就读的考生,不再参加内地高校的统一远程网上录取。
澳门大学、澳门理工学院、澳门科技大学、澳门旅游学院、澳门镜湖护理学院、澳门城市大学等6所高校也采用独立招生方式,招生计划不分省,全国统一招生。高中毕业或相当于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应届高考生均可报考以上澳门高校,考生必须参加高考。各校具体招生信息可登录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网站查询。被澳门高校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内地高考志愿的投档和录取,考生可自主选择就读院校。
18.对考生在招生考试和录取过程中违规处罚有哪些规定?
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社会其他人员在高校招生的报名、考试、录取等各环节出现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考生虚报、隐瞒或伪造、编造有关材料,利用通讯工具进行考试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以及使用其他欺诈手段,或者因招生工作人员或其他人员的徇私舞弊行为,取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或录取资格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经教育行政部门授权的省教育考试院、省招办或高校,取消其当年的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由高校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户籍所在地,同时通知其户籍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
对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取消其当年报名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各科成绩,同时给予下一年度不得报名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对违规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取消其当年高校招生考试各科成绩,同时给予其应届毕业当年不得报名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处理。
对违规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取消其当年高校招生考试各科成绩,对其中代替他人参加考试、在考试中参与或组织群体性作弊、使用通讯工具作弊的,由其所在高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对由他人代替或代替他人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社会其他人员,取消其当年高校招生考试各科成绩,并由省教育考试院向其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通报违规事实,并建议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相应处罚。
对在特殊类型招生中违规的考生、高校、中学及有关工作人员从严查处。凡提供虚假个人信息或申请材料的,均应当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相关类型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
省教育考试院和省招办须将考生在高校招生考试中的违规事实客观记入其《考生电子档案》,作为考生考试诚信记录的重要内容。
19.对招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违规行为处罚有哪些规定?
对招生和考试工作人员在高考报名、考试、招生过程中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对党员和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等严肃处理。对因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高校疏于管理,造成考场秩序混乱、作弊情况严重、招生违规严重的党员,依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对直接责任人和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依纪依规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20.对严重违规的招生高校处罚有哪些规定?
对在考试、录取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严重违背招生诚信、破坏招生秩序的高校或高中学校,由教育部或经教育部授权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视情节分别给予通报批评、限制招生、暂停招生、取消资格、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理;对严重违规招生的学校负责人将追究其领导责任。严重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应予以通报,或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21.如何防范招生诈骗行为?
在招生录取期间,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考生求学心切的心理,打着种种幌子,进行以牟取钱财为目的的招生诈骗活动,一些考生和家长往往轻信许诺,上当受骗,不仅损失钱财,还耽误考生的正常录取。广大考生和家长应增强防范意识,注意识别招生骗子的诈骗伎俩。
一要认准官方权威渠道,警惕山寨信息诈骗。
【现象】近年来,一些社会机构和个人通过网络平台发布有关涉考涉招信息,存在政策解读不准确、信息提供不真实等问题,有的甚至通过修改域名的个别字母(如“edu.cn” 改为“edn.cn”)、复制官方页面布局样式等方式假冒、仿冒高校和招生考试机构的官方网站、新媒体账号,或注册“阳光志愿XX”“阳光高考XX”等近似名称的APP,编造散布虚假信息,诱导考生及家长购买付费服务,扰乱考试招生秩序。
【提醒】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实施“2026高考护航行动”,已协调有关互联网平台对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高校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进行了权威标识,便于广大考生和家长识别,获取正规的招生政策和服务信息。此外,考生和家长可在教育部官方网站搜索全国高等学校名单,查询核实本年度具有招生资格高校的基本情况。
在此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在网上查询高校招生信息时,请认准“官网”标识,谨防山寨账号或网站骗局。
二要理性报考不迷信,切勿轻信高价辅导。
【现象】近年来,一些社会机构和个人制造各类噱头吸引流量,制造贩卖志愿填报焦虑。通过包装打造“专家”“名师”、虚假编造“内部信息”“内部数据”等方式,诱导考生及家长购买高价志愿填报咨询服务。
【提醒】有关部门从未发放过“高考志愿规划师”这类职业资格证书,所谓的“志愿规划师”等大多是临时招募的社会人员,按照“台词”给考生和家长“辅导”。每年高考填报志愿前,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都会发布当年高考成绩统计情况、近年来各高校录取情况等,高校也会介绍学校招生章程、招生办法和往年录取参考信息,并不存在所谓的“内部信息”“内部数据”。2026年志愿填报期间,“阳光志愿”信息服务系统及湖北省招办提供了免费的志愿填报参考服务,发布志愿填报参考资料,考生可通过官方网站查询所需参考信息,也可通过拨打当地招生考试机构、高校和中学的咨询电话或线上咨询等方式了解相关政策和信息。
在此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认准官方渠道,结合自身情况,综合考虑个人志向、兴趣爱好等多种因素,着眼于国家需要和社会需求,科学选择,自主填报。
三要了解正规录取流程,远离特殊渠道陷阱。
【现象】高校招生录取期间,一些社会机构和个人声称“认识某某领导”“认识某某招办”,甚至通过伪造文件、假冒高校招生工作人员等,谎称可以“走后门”“搞特殊”,通过“内部指标”“机动计划”“计划外补招”“降分补录”等说法实施诈骗。
2023年5月,赵某因考试成绩比某大学的分数线低0.5分,未被该校录取。经曹某介绍,赵某认识被告人彭某,彭某表示可以帮其办理该学校的入学指标,并承诺办不了入学就退还所有费用。2023年5月至7月,彭某通过编造各种请客送礼、购买入学指标等谎言,先后从赵某处骗得40600元。
【提醒】教育部“三十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中明确要求,“不得擅自扩大高校招生规模或调整高校招生计划”“不得无计划或擅自突破计划规模进行招生或违反计划管理要求调整计划”“省级招办不得违反投档工作程序或在政策之外降低标准向有关高校投放考生档案”“不得违反规定的招生程序降低标准录取考生、拒绝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
在此提醒考生和家长,高校招生是严格按照招生政策规定和学校招生章程等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有严格的工作流程和监督机制。不存在所谓的“内部指标”、内部降低分数“补录”“补招”的情况,正规招生录取不会产生任何附加费用,凡是需要收取保证金、录取费、指标费的,一律不能相信。
四要认清不同教育形式,警惕虚假招生宣传。
【现象】近年来,一些社会机构和个人故意混淆普通高等学历教育与其他教育形式之间的区别,以自考助学班、网络教育班、国际合作办学等入学通知书蒙骗考生及家长。部分办学机构打着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幌子,实际招收其他教育形式的学员。此外,部分由中介公司、社会人员运营的招生账号借助网络平台发布信息时,常常以“免试入学”“免学费”“包分配”等噱头进行虚假宣传,夸大就业前景、升学率,误导考生和家长。
【提醒】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学生均须通过高考招录。上述所谓的“录取通知书”不是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录取通知书,“入学”后也不能进行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更拿不到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在此提醒考生和家长,认真辨别普通高等学历教育与其他教育形式,选择适合自己的学习进修方式。在进行志愿填报时,需综合参考官方志愿填报信息服务以及高校官方信息,结合个人志向及兴趣等因素综合考量,切勿轻信“噱头”宣传,避免盲目择校。
五要做好个人信息防护,防范志愿篡改风险。
【现象】考生高考志愿是高校录取的重要依据。恶意篡改将受到法律制裁。2024年8月,山东某县派出所接张某报警,称其高考录取通知书上的高校与填报志愿不符,经查,系同班同学李某因矛盾,用微信冒充老师获取其高考报名账号、密码等信息,篡改志愿致其未被报考高校录取。最终,李某受到法律制裁。
【提醒】篡改高考志愿本质上是对考生受教育权的侵犯。从司法实践来看,该行为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侵犯公民通信自由罪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切勿认为“无知者无畏”,切勿认为事发后能以“恶作剧”等理由搪塞,违法者终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在此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增强防范意识,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号、考生号等个人信息和志愿填报系统密码等登录信息,不要泄露给他人,防止志愿被他人篡改。
请广大考生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一旦发现招生诈骗,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举报。同时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要正确查询录取信息。招生录取期间,考生可以在省招办指定的网站,通过湖北省教育厅官网“高校招生”专栏(http://jyt.hubei.gov.cn/bmdt/ztzl/gxzs)、湖北政务服务网(http://zwfw.hubei.gov.cn)、鄂汇办APP和湖北招生信息综合服务平台(https://zsxxw.e21.cn)查询考生电子档案运行状态和录取结果,也可以到当地县(市、区)招生机构查询录取结果。这些是省招办指定的官方查询渠道,不要轻信其他渠道获得的录取信息和录取结果。
二是要认真甄别录取通知书。考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一定要登录省招办网上填报志愿系统或到县(市、区)招办查询、核实自己的录取信息,如查询的信息与录取通知书一致(包括录取学校名称、专业和层次),就是经过省招办办理了正式录取手续,否则,就不是经过省招办办理了普通高校正式录取手续的通知书。湖北考生只有经省招办办理录取手续,才能注册取得普通高校学籍,毕业后才能取得普通高等教育的学历文凭。
三是要坚信阳光招生政策的刚性要求。我省实行阳光招生,“分数够了谁都不用找,分数不够找谁都没有用”。除了国家和省规定的照顾政策,没有任何人在高校招生中享有特权;除了到高校报到入学时按物价部门批准的项目和标准缴纳相关费用外,录取期间不用向任何机构和个人交钱;除了省级招办,没有其他任何机构可以组织普通高校招生。